志旭:公告本公司111年減資換發新股暨上櫃買賣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11 09:40
壹、本公司於111年10月26日經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127,000,00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12,700,000股乙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1年12月13日證櫃監字第11100129511號函函核准,並經新北市政府111年12 月22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118091345號函核淮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劃經 洽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證櫃監字第1120000145號函准予 備查。 貳、應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已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普通股21,000,000股,私募股 數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整。 (2).本次減資情形: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7,00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12,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普通股8,890,000股,私募股數3,810,000 股)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3,000,000元整,分為普通股12,110,000股,私募股 數5,1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4).本次減資彌補虧損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76.6667股(即每仟股減少423.3333股);減 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 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凡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代為辦理換發者,充作集保 劃撥費用)。 參、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112年2月19日。(2/18及2/19適逢例假日,提前至2/17(星期 五),2/18及2/19以郵戳為憑) (2)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期間: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 (3)減資換票基準日:112年2月24日。 (4)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12年2月16日起(依法停止過戶日前第二個營業日) 至112年2月24日止。 (5)股票換發日、新股上櫃日、舊股票停止上櫃日:112年3月1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 起,原上櫃買賣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肆、新股票印製說明:一律採無實體發行。 伍、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陸、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送之股票換發通知申請書 及原留印鑑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妥過戶者,敬請備妥股票、買進 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原留印鑑章及集保 證券存摺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 股票掛失手續。 (5)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本公司統一辦理換發,股東免辦理任何手續。 (6)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7)股票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 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柒、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捌、本公司將另於普通股新股上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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