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新:澄清112/1/6電子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07 11:5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1/07
2.公司名稱: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住展房屋網及轉載媒體(Life生活網、三立新聞網)
6.報導內容:上述三家媒體報導,新店「國賓大苑」旅館變豪宅 潤泰董座、
新北官員遭起訴.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上述媒體報導內容錯將潤隆公司撰為潤泰公司,
且「國賓大苑」非本公司開發之建案,遭起訴者亦非本公司之相關人員,
錯誤報導對本公司聲譽嚴重損害。
本公司特此嚴正聲明與澄清,對上述媒體除已立即要求更正錯誤報導外,
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以避免投資人及社會大眾誤解,特此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