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紳:本公司等21人於民國(下同)111年12月14日起陸續收受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之商業事件起訴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14 19:32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12/14
2.公司名稱:淳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投保中心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110年度偵字第9053號、
111年度偵字第3667、11433號刑事起訴書,現繫屬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
度金重訴字第19號刑事案件審理中)所載,就本公司董事長沈瑋於104年度第
3季以尚未取得專利權之GPS專利虛增本公司之無形資產金額,致使本公司104
年第3季至109年第3季財務報告均有虛偽涉有不實之情事,導致因誤信本公司
不實之財報而買入之投資人等75人受有損害,因而以自己之名義,為上開投
資人提起本件訴訟,請求本公司等被告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訴訟標的金額
合計為新台幣25,880,407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權
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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