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本公司訂定111年上半年度之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02 13:48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12/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4.除權(息)交易日:111/12/21
5.最後過戶日:111/12/2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2/2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2/27
8.除權(息)基準日:111/12/27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1/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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