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30 21:5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30
2.公司名稱: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中時新聞網、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公司在二水的廠房,未來也不排除朝出售方向考量。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報導中有關本公司座落於二水廠的子公司廠房未來處置方向,
係針對其未利用之空地部份,而非出售本公司現行之二水廠子公司,二水廠未利
用之土地未來主要規劃將作為本公司高階研發產品之應用使用,出售非為主要考量。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升三法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