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公告受監管機關裁罰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8 18:47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08
2.發生緣由: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核與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和《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不符。
3.處理過程:不適用。
50,000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 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檢視相關情並強化管控機制,貫徹依法合規經營理念。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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