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銀行聯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8 17:1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08
2.公司名稱: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償還既有銀行借款暨充實中期營運周轉金所需,董事會通過申請金額
新臺幣80億元,由兆豐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兼額度管理銀行之聯貸案。
(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全權辦理與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
聯合授信合約及相關文件以及處理其他一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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