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公司代號:1442公司名稱:名軒發言日期:2022/11/08發言時間:15:53:46發言人:吳勝利1.事實發生日:111/11/082.捐贈原由:委託辦理專案公益活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20萬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一等血親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