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台灣之星:本公司申請變更已指配供行動寬頻業務使用頻率885-890MHz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12-31 19:17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31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變更已指配供行動寬頻業務使用頻率885-890MHz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該頻率原係亞太電信所有,本公司同意給付新台幣829,761,905元予亞太電信,亞太電信於104/12/15提前歸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誠遠飆漲 公布11月營業規模降 每股虧0.09元下一篇元大期貨台股期指盤後-期指終止3連黑 2016多空再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