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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宣布 不動產授信回歸銀行自主管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9 20:20


金管會今天宣布,實施四年的「不動產放款集中度」列管措施將退場,回歸銀行自主管理。過去對於房貸餘額前十名銀行,占總放款比率不得高於30%、其餘不得超過40%,以及建築放款占總放款比率,前十名銀行不得超過10%、其餘不得超過15%等兩項措施正式取消。(黃悅嬌報導)

金管會表示,99年部份銀行出現不動產放款集中度較高情形,基於授信風險控管,自100年起針對不動產放款集中度偏高的銀行予以列管,實施以來,被列管銀行已由100年的17家下降到104年的7家,且銀行不動產授信集中度下降,顯示銀行已審慎列管不動產授信風險。由於銀行法第72條之2已有規定,銀行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總放款的30%,加上金管會也已要求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在105年底前應至少達1.5%,到今(104)年10月底已達1.44%,已可有效規範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業務,並強化其風險承擔能力。基於上述考量,本國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將回歸銀行授信自主經營,由銀行內部自行依風險自主管理。


金管會指出,全體國銀10月底存放比率僅為74%,顯示銀行有相當充沛資金可加運用,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回歸銀行自主管理後,將可提升銀行資金運用動能。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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