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峰: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05 17:04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10/05
2.公司名稱:越峰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480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增資,為順利完成資金募集,
以維護股東權益,故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展延至
112年1月22日以前募集完成。
(3)本次延長現金增資執行期限,對本公司已公告之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及相關作業時程等相關事宜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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