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代理索「茶錢」助業主議高價賣樓判囚三個半月
經濟通新聞 2022-09-30 16:19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控告他向一名業主索取「茶錢」9000元,為對方的住宅物業洽商較高售價,以456﹒8萬元售出。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囚三個半月。
被告楊德明(64歲)為中原地產代理公司地產代理,承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暫委裁判官勞穎豪判刑時稱,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他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刑期減至三個半月。
案情透露,一名業主約於2020年4月至5月委託中原地產出售其屯門住宅物業。被告於2020年8月初陪同一名準買家視察物業,但對方出價未能滿足業主要求。業主遂向被告表示455萬元為最低售價。單位最終以456﹒8萬元售予該買家,高於業主開出的售價1﹒8萬元。被告承認其後向上述業主索取9000元「茶錢」,作為成功洽商較高物業售價的報酬。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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