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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陳朗昇衝紅燈被裁定罪成,罰款2000元

經濟通新聞 2022-09-29 13:40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7月在新清水灣道涉嫌駕車衝紅燈,被控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罪,他否認控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罰款2000元。陳朗昇今晚將離港赴英,參與牛津大學學人計劃。

  現年40歲的陳朗昇被控在去年7月28日凌晨0時37分於新清水灣道(西北行)鄰近清水灣道,身為一輛私家車的司機,在道路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交通燈在按照相關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下發出紅色燈光時所表示的指示。

  裁判官接納陳朗昇不是蓄意衝燈,但強調熟知交通規例是合理謹慎駕駛者的基本責任,即使看不見停車線,亦有規定駕駛者應在交通燈前停車,而且案發環境複雜,駕駛者應格外留神,若誤以為交通燈重疊,是被告疏忽或觀察錯誤所致,不能視作合理辯解,裁定被告罪成。

  陳朗昇早前自辯時稱,當日燈光昏暗,涉事交界的白線油漆已褪色,將俗稱「黃格」的不可停泊區誤認為白線,加上以為右方兩支交通燈柱重疊,因此誤衝紅燈。他求情時指,自己對衝紅燈的關注度和警覺性很高,期望裁判官考慮他的駕駛態度。(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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