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政府刊憲表指,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按條例所賦予權力,訂明下周一(19日)起登記申請書新增一份聲明,要求申請人簽署確認職工會所有目的和宗旨是合法,確認工會不會進行可能危害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以及違反職工會條例等。如職工會有任何目的是非法,登記即屬無效,職工會登記局局長亦可取消登記。(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