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款公司代號:8932公司名稱:宏大發言日期:2022/09/08發言時間:19:15:36發言人:陳淑雯1.事實發生日:111/09/082.發生緣由:桃園市環保局於111年4月25日派員至龍潭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水汙染防治法裁處罰鍰。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規定提起訴願。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24萬2仟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調整製程降低COD、BOD含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