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公告本公司110年度普通股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02 16:4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0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0年度可分派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東股利新臺幣5,647,644,670元撥充資本,發行普通股新股564,764,46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08月09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11年09月02日經授商字第111011707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玆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金融控股公司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18號12、13、15、16、21、22及23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及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於民國90年12月07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111年06月17日。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000億元,分為200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其中保留20億股供本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股份或附認股權公司債之可認購股份數額用。已發行股份總數12,509,383,170股,分為普通股11,409,383,170股、特別股1,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25,093,831,700元。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564,764,46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按配股除權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配發49.5000000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為11,409,383,170股】。配發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息配股除權之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充抵帳簿劃撥費用。畸零股累積後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30,741,476,370元,分為普通股11,974,147,637股、特別股1,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九)增資計劃概要:強化財務結構。 (十)股票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不須簽證。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十二)茲訂於民國111年08月30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暨現金股利之配股配息除權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11年08月26日起至111年08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十三)本次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訂於民國111年09月20日(星期二)起發放並於同日上市買賣,普通股現金股利亦同日發放。 三、前項增資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採劃撥配股之方式處理,將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逕洽該證券商登錄存摺。現金股利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不足抵扣匯費或郵資時,則請股東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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