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頂: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發放暨上櫃買賣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23 15:00
一、本公司於111年5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7月4日證櫃監字第1110201635號函核准自111年7月6日申報生效在案。並奉新北市政府111年7月22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11805200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7月29日證櫃監字第1110008406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將減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及金額: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已發行股票71,098,000股(包括上櫃普通股45,398,000股及私募普通股2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10,980,000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85,73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8,573,000股(包括上櫃普通股18,244,635股及私募普通股10,328,365股)。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5,25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發新股票42,525,000股(包括上櫃普通股27,153,365股及私募普通股15,371,635股)。 (四)減資比率:40.18819095% (即每仟股換發598.1180905股)。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舊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以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認購之。 (六)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七)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111年8月26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於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 (五)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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