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振:本公司111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8 16:14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7/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於知慶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之任期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臨時會已發行
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於知慶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福建致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漳浦縣綏安工業園金霞北路1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機頂盒研發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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