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公告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廢止111年現金增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0 16:51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7/2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7/1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決議擬撤銷民國111年度現金增資案及
補償方案。因近期臺灣資本市場接連受到俄烏戰爭地緣政治風險影響、
美國聯準會升息及通膨對經濟之衝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已高於本
公司近期普通股市價,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公司營運及資金運用
情形,為考量本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之最大權益後,本公司擬暫以自有
資金或觀察市況日後重新申報資金募集案等方式支應資金需求,故擬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11年度現金增資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申請撤銷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0134號函核
准撤銷廢止。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次增資計畫所需之資金,因本案撤銷廢
止後不足時將以自有資金或觀察市況日後重新申報資金募集案等方式支應
,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確保本次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員工與原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案公開
申購中籤人之權益,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之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225%(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1年7月14日牌告一年至未滿兩年期定期儲蓄
存款固定利率1.225%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為111年07月27日
註3: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
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實際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應退還之已繳股款
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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