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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如興: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9 20:12


第51款


公司代號:4414


公司名稱:如興

發言日期:2022/07/19

發言時間:20:12:09

發言人:陳怡如

1.事實發生日:111/07/19

2.公司名稱: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07月19日於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6.因應措施:

首先感謝交易所及本公司股東對本公司公司治理事宜,提供指導及垂詢,今天之記者

會針對數項問題提出說明。

針對本公司法人股東偉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11年2月24日改派翁紹華先生取

代張水江先生董事席次乙席,當時本公司之經營團隊及經辦人員為何未依法依規發布

重訊以及辦理商工變更登記等情,即是現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翁紹華先生欲認真

查明相關經過之原因,一旦釐清疑義,針對違法之情節必定對相關人等依法究責。

法人股東偉豪公司111年2月24日之改派令送抵本公司後,數次電話聯絡當初之經營團

隊及經辦人員依法辦理,但均無積極作為,因此法人股東偉豪公司於111年3月21日以

正式函文,要求當時之經營團隊遵法儘速進行相關事宜,但仍未見其正當作為。

翁紹華董事一直以來均堅信本公司前經營團隊會合法行事,不料,卻發現該經營團隊

依然無權召開股東會,甚至選舉出獨立董事一席。基於捍衛股東權益,翁董事於111

年7月15日以合法權限經合規程序召開緊急董事臨時會,該董事會並合法選任翁董事

為董事長。

又因本公司之業務繁重,總經理在本公司的地位十分重要,實在不適合由一位正受我

國司法機關通緝之人士擔任,這也是為何翁董事於7月15日必須召開緊急董事會提案

解任總經理之重大理由,經該次董事會同意,合法選任翁董事兼任總經理行使職務。

自從翁董事長兼總經理上周五上任後,便要求公司同仁一切依法行事,除於上周末兩

天不斷要求本公司團隊務必上傳內容合法且與事實相符之重訊外,也正在釐清之前種

種未符公司治理行為之原因。

至於本公司於111年2月24日至7月15日這段期間沒有合法董事長行使職權,期間內相

關對內、對外之法律行為效力等情,本公司巳在進駐當日一一確認,只要是合法且投

資大眾及公司發展的事務,本公司不會輕易翻動其效力,這是我們對投資大眾的承諾。

至於111年6月29日召開股東會通過的財報,當時的董事會成員目前亦多數留任現行董

事會中,只要財報的內容是符合法令的,本公司現經營團隊不會故意去動搖財報的效

力,巳立刻實體進行查核,當以確保投資大眾利益及維護健全公司治理為優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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