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5 16:19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7/1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0,646,192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1/08/02
5.最後過戶日:111/08/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8/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08
8.除權(息)基準日:111/08/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年6月17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10年度盈餘分配提撥新台幣
106,461,9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0,646,1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配股
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由原股東自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仍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
數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
份相同。
(3)擬定111年8月8日為除權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11年8月4日至111年8月
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8月
3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理配
發新股、配息事宜,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8月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如因法令規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5)特別股現金股息與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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