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公告鴻碩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3 16:09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1/07/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利榮,職稱:本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1年7月13日第九屆第二十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張利榮董事
擔任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依法提請112年股東會同意解除該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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