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本公司111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因故退還私募款,本次私募案失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1 18:37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7/1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6/1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11年6月15日
至111年6月29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私募普通股案,經檢視應募人相關資料,因應募人的資格與
私募規定不盡相符,故退回本次私募款,因此本次私募案無法進行而無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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