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揚營造: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1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312,853,120元轉增資配發新股31,285,312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增資新台幣 312,853,120元。另決議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78,773,24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2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7日申報生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綜合營造業、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水器材料批發業、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漆料塗料批發業、建材批發業、機械批發業、國際貿易業、景觀室內設計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業務。 (三)原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金額1,489,776,860元,為普通股148,977,686股,每股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二六七號五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1年8月27日訂立,民國111年6月29日第27次修正。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02,629,980元,分為180,262,998股,每股面額1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以110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12,853,120元,發行新股31,285,312股,每股面額10元,無償配發各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配發210股;其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折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78,773,244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2元,訂於111年11月23 日,由本公司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 三、業經111年7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11年7月13 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並於111年7月9 日至7月 13 日停止辦理過戶,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7月8 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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