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07 11:52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1/07/07
2.違規情形:主管機關公告本公司不動產投資案,核有違反保險法第146條之2有關
即時利用等相關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100萬元整。
5.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新光人壽將依照處分文內容予以辦理改善。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之裁罰案,待收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書面文件後,
將儘速辦理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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