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公告本公司111年發放現金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05 19:00
壹、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業經民國111年05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並經民國111年07月05日董事會決議,訂於民國110年7月25日為除息基準日。 貳、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1年07月21日至111年07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有實體股票而尚未換發無實體並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11年07月20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者以111年07月20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持有無實體股票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於07月15日(星期五)以前,將過戶資料(如:375私人間直接受轉帳/撤銷申請申請書、完稅後之證券交易稅單等)送至往來券商且於07月20日(星期三)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完成驗證過戶手續,始有參與配息之權利。 參、本公司於111年05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盈餘現金股利新台幣1,366,308,948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1.00000064元,現金股利之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並訂於111年08月19日以匯款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予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若股利金額不足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者,將以平信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另代扣稅款暨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亦自股東之現金股利款中直接扣除。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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