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30 17:23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劉守雄 集團總執行長暨總經理
(二)王方波 總經理室副總經理
(三)蔡尚欣 財會處副總經理
(四)連德萍 管理處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擬請董事會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就任各該公司經理人之日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上述經理人皆為本公司所指派,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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