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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同亨:公告本公司接獲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之仲裁判斷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9 18:29

第2款


公司代號:5490

公司名稱:同亨

發言日期:2022/06/29

發言時間:18:29:38

發言人:徐壬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仲裁相對人暨反仲裁聲請人: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聲請人暨反仲裁相對人:E LA CARTE,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ARB099/21/CWB

4.事實發生日:111/06/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仲裁案與2015年10月E LA CARTE,INC.與本公司所簽訂的銷售

合同中的產品開發設計有關,E LA CARTE,INC.要求本公司支付賠償3500萬美元。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1年06月29日接獲仲裁判斷,結果如下:

1.本公司應支付E LA CARTE,INC.11,168,897.63美元。

2.本公司應支付E LA CARTE,INC.仲裁費用187,271.11新加坡幣。

3.雙方其他主張均被駁回。

本仲裁判斷對同亨營運財務業務之影響尚待評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續相關對策,故對本公司營運之影響尚待評估。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同亨於仲裁程序中已盡力主張我司係遵照MSA執行,E LA CARTE, INC主張賠償顯無依據

,然仲裁判斷認定,同亨深感遺憾。同亨將與律師討論後續相關對策及可採取之策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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