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3 14:3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怡岑,林文騰,潘薪仁,林瑞萍,劉鳳琴
獨立董事:林瑞圖,馬國柱,李學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怡岑,林文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文騰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怡岑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縣經濟開發區麗正路2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二極體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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