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環: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6 16:1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錢逸森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卓榮集成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台灣卓榮集成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英屬開曼群島商AppoTech Cayman Inc.法人代表
台灣人工智慧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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