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紳: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3 21:3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金名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代表人:沈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45,900,997權;
贊成權數44,310,824權(含電投513,764),
反對權數39,122權(含電投39,122),
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551,051權(含電投1,526,051),
贊成比率96.53%。超過法定數額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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