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5 17:3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0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3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
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0%,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及逾
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暫定價格、資金
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案發行相
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發行價格、募集金額及辦理
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
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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