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4 13:49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95,511,7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5/04~111/07/0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6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11年05月0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等有關規定,預計買回本公司普通股400,000股,以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
益。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1年05月04日第九屆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
份4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0.66%,且買回股份所需
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7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
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共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
之內容,併此聲明。
力泰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良材
中華民國111年05月04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公司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意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每股50~70元買回本公司普通
股股票400,000股,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
響,並認為本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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