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邦:依據: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2月26日金管銀控字第10802016770號函。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4月6日證櫃債字第1110002669號函。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4月29日證櫃債字第11100037862號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9 18:40
一、發行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櫃檯買賣開始日:民國111年05月04日。 三、債權順位:本債券債權(含本金及利息)之受償順位同於本行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受償順位。 四、投資風險: (一)本債券係為無擔保債券。 (二)本債券非銀行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 五、發行總額及每張面額: (一) 發行總額:本債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 (二) 每張面額:本債券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六、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三年,自民國111年05月04日發行,至民國114年05月04日到期。 七、發行價格:本債券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八、票面利率:本債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按年息0.70%計算。 九、計、付息方式: (一) 本債券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採實際天數單利付息一次,計息基礎依實際天數除以實際天數(act/act)計算。 (二) 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以本行計算者為準。 十、還本方式:本債券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金、利息者,不另計利息。 十一、還本付息機構:本債券由本行市府分行辦理本息兌領作業,並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持有人名冊及還本付息明細表作為辦理本息兌領作業之依據。 十二、本債券為綠色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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