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友聯:代取得人冠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吉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8 09:40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96,199,528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 冠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吉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 初次取得,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百分比: 初次取得,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冠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494,380股、 吉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883,683股、 合計12,378,063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百分比: 冠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67%、 吉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20%、 合計12.87%。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期間,增(減)股數,方式 111年03月29日,增加3,500,000股, 集中交易市場盤後鉅額交易方式。 合計:增加3,500,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 將自集中市場依合理之股價持續進行評估。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211,839,993元。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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