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6 21:1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06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發行不超過5,000萬股為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15%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除依法保留發行股數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1之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
對外公開發行
(2)以公開承銷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授權董事會就下列二種方式擇一辦理
a.除依法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之股份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股份擬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全數提撥
採詢價圈購配售。
b.除依法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之股份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另依證券交易
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其餘股份由本公司原股
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預計用於擴建廠房、購置設備、海外購料、充實營運資金、
轉投資、償還銀行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11年股東常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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