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6 19:58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2,496,386,86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4/07~111/06/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2.20~220.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4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0/12/10 ~ 111/02/08 、預定買回股數(股):25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633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65.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0/09/22 ~ 110/11/15 、預定買回股數(股):25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5533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62.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19 ~ 109/05/15 、預定買回股數(股):25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8773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35.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買回庫藏股但未執行完畢情形說明: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
場機制,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採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一案:本公司擬買回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為維護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
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 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100,000 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1年4月7日起至111年6月 6日止。預計買回 25,000仟股,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43 %。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02.2元至220.5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
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由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
明書,如附件六。
(四)另委請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如附件七
(五)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1年04月06日第108屆次第22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5,000,000股。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4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2.10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含獨立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
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洪水樹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爰經董事會民國111年4月6日決
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111年4月7日至民國111年6月6日間執行
買回公司股份25,000仟股,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其
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102.2元 ~ 220.5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
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估竣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
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
變動。
群 智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孫 慶 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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