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1 19:29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1/04/01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同細則
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辦理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1/04/07
5.因應措施:自111年04月07日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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