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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樂士:公告有關本公司董事長改選爭議之後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1529

公司名稱:樂士

發言日期:2022/03/30

發言時間:17:04:40

發言人:陳龍發

1.事實發生日:111/03/30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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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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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長於111年3月30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之裁定:

假處份定暫時狀態處份之聲請,雖釋明所爭執之法律關係,

但無法釋明有定暫時狀態處份之必要,故無從准許,應予駁回。

6.因應措施:依法辦理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裁定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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