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大拓: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2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與銀行洽商簽約中再行公告)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與銀行洽商簽約中再行公告)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三菱東京日聯銀行台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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