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5 20:08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1/03/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鍾依文總經理
(2)沈柏延執行副總經理
(3)王芝芳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
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沈柏延執行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1366號金匯德必易園30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系統整合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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