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2 20:39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21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Global Arbitration Report及law360網站於台灣時間2022年1月21日刊登報導
6.報導內容:
「本公司遭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公司在美國聲請司法協助調查蒐集刑
事案件之相關證據」等報導。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
依據Global Arbitration Report等媒體於2022年1月21日之報導稱:本公司遭
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公司(下稱「AOP公司」)在美國聲請司法協助調
查蒐集刑事案件之相關證據乙事,其報導之內容純粹係屬AOP公司單方面無稽
之指摘,意圖以調查證據之名義散佈媒體以達污衊本公司之商譽。緣本公司與
AOP公司間之爭議為民事商業糾紛之性質,然AOP公司竟於2020年12月間,向德
國法蘭克福檢察機關提出刑事告發,藉此訛傳並醜化本公司形象,企圖嚴重損
害本公司之商譽,然德國法蘭克福檢察機關對此顯屬謬誤之刑事告發並不認同
,未對本公司為任何刑事偵查之行為。是以,此僅為AOP公司濫訴之行為,企
圖以刑逼民,本公司特此鄭重澄清本公司及其經營管理團隊成員絕無任何刑事
不法之行為,並將於收集證據後對該公司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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