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1 12:05
一、被取得股份之公司: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6,437,059,5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 (1)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頂安有限公司 (3)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1)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055,454,628股 (2)頂安有限公司:432,247,846股 (3)頂友投資有限公司:259,297,871股 (4)合計:3,747,000,345股 3.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57.8665% (2)頂安有限公司:8.1862% (3)頂友投資有限公司:4.9108% (4)合計:70.9635%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1)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4,016,948,957股 (2)頂安有限公司:432,247,846股 (3)頂友投資有限公司:259,297,871股 (4)合計:4,708,494,574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62.4035% (2)頂安有限公司:6.7150% (3)頂友投資有限公司:4.0282% (4)合計:73.1467%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2022年1月19日,經由洽特定人方式取得增加961,494,329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 預計依協議收購霖園集團及中信集團持有之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分別為600,000,000股及240,000,000股,其餘預計再取得股份視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規劃。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3,999,816,426元。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競選董事及監察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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