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之器: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12 11:40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32,000,0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一)取得人: 林俊堯 (二)前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林俊堯:4,398,000股 (三)前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林俊堯:15.71% (四)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林俊堯:5,620,122股 (五)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林俊堯:17.56%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109年9月9日起至111年1月10日止,經由現金增資認股及擔任投資公司負責 人淨增加1,222,122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 計畫再透過集中交易取得3%以內持股。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下降三法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