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特-KY:代子公司艾美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07 13:38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艾美特電器(深圳)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1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02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2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91,2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70,133
5.計息方式:
利率為4.3%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貸款期限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5月15日, 屆時欲繼續貸與或新增
必須提請董事會重新決議。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083,78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4.5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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