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本公司私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剩餘額度運用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22 18:46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12/2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110年3月23日董事會通過,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2億元
整,得採一次或分次發行之私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
二、依證交法43之六條第三項規定,公司得於董事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
次辦理。
三、截至本次董事會日止,累計已發行新台幣10億元整,經經營團隊審慎
評公司業務及營運所需,剩於2億元之公司債額度,如於111年3月22
日前發行,則相關作業流程比照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若未於111年3
月22日前發行,則該剩餘額度不繼續發行。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