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經營權掀委託書大戰 集保籲須合法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1-12-03 16:29
近期部份上市櫃公司改選,讓委託書議題再度浮上檯面,集保結算所呼籲,公司徵求委託書務必遵守的相關規定,包括徵求人要檢附文件在規定期限前送達公司並副知證基會,才可以徵求委託書。
集保表示,根據金管會頒布的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徵求委託書需遵守的相關規定,包括徵求人要檢附文件在規定期限前送達公司並副知證基會,並向集保結算所申報的人員與徵求場所,才可以辦理徵求事務才能收取委託書,徵求人及徵求委託書業者都必需嚴格遵守規定。
至於股東交付委託書前,應先參考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了解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判斷是否對公司未來經營有正面效益,以確保自身權益。
集保表示,對於召開股東會的公司本身,不得涉及徵求委託書行為,如不是徵求人不得以電話、信函等方式請股東交付委託書,違反規定者,除取得委託書之表決權不予計算外,主管機關對違法單位或人員,可處 24 萬到 480 萬不等的罰鍰。
集保表示,投資人如有發現徵求人或收取委託書之人員,例如透過金錢或其他利益向股東價購股東會委託書之違法行為,可提供具體人、事、時、地、物等事證向集保結算所檢舉
此外,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除了親自出席股東會外,也可以採用電子投票表達對各項議案之意見,以實踐股東行動主義,並保障股東權益,而股東可多採用電子投票出席股東會,同樣可以行使表決權和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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