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澄清媒體記者會不實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02 13:34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12/02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針對110年12月2日由賴中強先生所主持之台灣鋼鐵記者會
6.報導內容:請馬堅勇懸崖勒「馬」莫讓共青團染指台積電
7.發生緣由:澄清記者會之不實內容
8.因應措施:查本公司所有之投資行為,除著眼於保護台灣半導體科技產業之根基與全體
股東權益外,亦均係依法為之,符合法律及章程之規範。台鋼盟雖係本公司
之股東,然為求以不當手段,取得本公司之經營權,竟與前受大同公司委任
,視法律為無物而大膽違法恣意曲解法令,將股東股份之表決及投票權予以
片面剝奪,而遭投保中心決議建請移送懲戒之賴中強律師,再次以此種令人
不齒之手法,刻意漠視本投資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共同就本投資案的事實
加以扭曲與誤導後,再由賴中強自恃其具有律師的外觀專業身分,任意指摘
本公司董事長違反公司法第 194條之規定,其惡性顯徵無疑。本公司再次強
調,台灣是個有制度的國家,對於任何不法,目的事業主管及司法等相關機
關本有一套規則與制度加以規範。絕不容許少數自恃有專業之律師,刻意以
知法玩法之卑劣手段,汙衊損及本公司及馬董事長之聲譽,為免不實媒體報
導影響投資人判斷,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律師團將於近日內均將對賴中強等人就上開記者會內容提起民
、刑事訴訟,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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