穎漢: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23 18:40
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 一、本公司110年10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0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1929號函通知申報生效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穎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安南區科技一路50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97年1月2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10年8月26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自110年8月26日至113年8月25日止。 (七)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為150,000,000股,登記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75,460,000元,分為67,54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擬發行股份10%,計2,000,000股對外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外,餘80%計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3.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於停止過戶期間開始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4.現金增資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於訂價基準日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待訂定後另行公告。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6.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75,46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87,54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代收股款專戶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十三)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六)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0年12月16日至110年12月22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0年12月23日至110年12月24日。 (十七)有價證券之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受配繳納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八)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三、茲訂於民國110年12月14日為現增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165條規定民國110年12月9日為最後過戶日,自民國110年12月10日至110年12月14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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