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執行第十一次庫藏股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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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2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73,185,43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12/23~105/02/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00~2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7.6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10次 買回119,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3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006,000股。
第3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為兼顧市場機制及資金運用效益並同時維護股東權益,致未執行完畢。
第5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4,934,000股。
第5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因除權交易日前不得買進庫藏股及每日成交股數不大影響庫藏股買進數量,致未執行完畢。
第6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1,183,000股。
第6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採取分批買回及低接不追高
原則,致未全部執行完畢。
第7次預計買回4,000,000股,實際買回2,446,000股。
第7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為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買回,致未全部執行完畢。
第8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134,000股。
第8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因除息交易日前不得買進庫藏股及每日成交股數不大影響庫藏股買進數量,致未執行完畢。
第9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1,645,000股。
第9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為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買回,
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第10次預計買回10,000,000股,實際買回119,000股。
第10次未執行完畢原因:
因除息交易日前不宜買進庫藏股,且執行期間股價高於買回區間價格,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
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於民國104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每股11元至20元之間
(惟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執行買回)買回庫藏股10,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依規定聲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之7.63%,買回股份所需金
額上限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5.10%,本決議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就岳豐科技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區間計算,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之影響均在合理範圍內,且
所需金額上限佔流動資產比率影響不大。該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介於每股11元至20
元之間,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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